8月26日下午,市监理协会吴林会长、副会长代新民、刘兵、殷辉、阳勇波、莫涛涛等一行7人,前往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拜访、座谈,共商我市监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事务。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主任董海光及中心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中心董海光主任介绍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原“市安监站”)当前在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机构职能及运作方式转变的基本情况。董主任对监理行业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予以充分肯定,对协会推行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管理表示赞赏。
董主任对当前我市监理行业在建设项目实施当中安全管理现状谈了自己的看法,一是建设管理包括安全生产与成本投入息息相关,优质优价是市场规律,所以理解和支持监理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所做的一系列工作;二是认同监理在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角色,强调当前监理要强化安全生产的职责;三是安全管理部门非常需要监理企业的密切配合,对项目安全的把控和履职尽责,安全管理部门对监理是有要求的;四是从安全主管部门角度看,协会如何通过行业自律多作协调和推动,对当前普遍存在的执业中遵循规范不严、监理发挥作用不到位的现状,应有的放矢,努力推进行业按规矩办事;五是对当前停工停牌措施产生的问题可以充分探讨,主管部门会听取、收集、采纳行业的建设性意见,提交每季度召开的安全生产研判会,不断完善全市的安全生产管理。
吴林会长对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一直以来对协会在行业自律的支持表示感谢。吴会长指出,目前监理行业面临最大的压力就是在施工过程中的五方责任主体问题,这个问题涉及主管部门在对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过程中,对监理的处罚往往由于权责不清而失当、处罚过重、有失公平。比如停工停牌,某个工地,在检查中因质量或安全问题,无论监理是否尽职责,和施工单位一样的处罚。施工单位停工停牌,由于多是外地公司,在珠海受影响的不过是一两个项目;而监理公司尤其是本地监理公司,受影响的则是几个几十个项目、整个公司都受到牵连,这种做法,不仅缺乏执法依据,而且极不合理,应该及时调整。
出席会议的几位副会长也轮流发言,他们指出,工程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建设单位,直接责任人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只是间接责任人,希望对监理单位的处罚最好是单位对单位,并且要遵照一定的程序,依法行政。大家一致认为,当前我市工程建设在安全管理上施行这种联动机制已经实施近6年,需要进行重新评估、修订和完善,停工停牌的联动措施必须有法律依据,实施过程更要慎重,要设置严谨的听证、裁量程序,避免出现执法过程的随意性。
董主任表示,本次座谈会是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非常好的交流与沟通,希望协会继续加强行业影响力和导向性,协助政府共同做好行业管理,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