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的约定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双方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和义务,根据珠海市住规建局与协会联合组织《关于开展全市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案,协会拟在2017年9月中旬至10月底开展全市公开招标监理项目中标后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在建监理项目。
二、检查内容
1.监理项目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
2.监理项目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合同条款或补充协议;
3.监理项目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到位情况;
4.监理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材料、设备采购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5.监理项目是否存在其它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
三、检查组组成
针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在建监理项目,受珠海市住规建局委托,协会将组织我市监理行业有关专家,成立专项检查组,检查组成员从协会行业专家库随机抽取,必要时也可以邀请市住规建局招标科、市场科、质安科及市质检站、市安监站等单位参加。
通过建立长效检查机制,逐步实现监理行业自查自律,实现中标后监督检查常态化管理。
四、检查方式和比例
为提高效率,采取协会检查组定时或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在建项目自查比例为100%。 各会员企业应当根据协会发布项目情况调查附件内容进行填写,并于2017年8月25日前上报给协会秘书处,由协会行业自律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进行检查核实;对存在问题的不得漏报、少报或弄虚作假。
协会检查组根据珠海市在建项目汇总表,原则上每半个月按一定比例例行抽查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协会检查组具体抽查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程序
(一)协会提前一天电话通知中标单位,需准备的资料清单及内容;
(二) 检查组专家根据相关表格(表格附后)内容进行检查;
(三) 检查组根据项目检查类型,分别填写《监理项目检查评价表》进行量化评价;
量化评分采用100分制,评定等级对应分值如下:
(一)综合得分≥85分,可评为优秀;
(二)综合得分≥60分,可评为合格;
(三)综合得分≤60分,可评为不合格。
(四)协会根据检查组量化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结论或整改建议,形成“通报表扬、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结论上报市住规建局招标科、市场科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
六、检查情况通报
检查结束后,协会对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对于按期如实申报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漏报、少报、弄虚作假的申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对检查情况记入单位或个人的信用档案。
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国家、省和我市招投标法规政策的情况,除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外,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置。
七、其他事项
(一)受检项目的单位须积极配合检查组,如实反映情况,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二)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脱离检查工作,不得接受受检单位的吃请或馈赠。
特此通知。
附件:1.监理项目基本情况表
2.监理项目检查评价表
珠海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7年8月15日
(联系人:苏 准,联系电话:0756-8606613,传真:0756-8606613)
抄送: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招标办、市场科,珠海市建设工程质检站,珠海市建设工程安监站。